中國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要點


中國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要點
中華民國100318日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2329日系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40123日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0123日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點 中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數位多媒體設計系(以下簡稱本系)為達成培養專業遊戲動畫設計技術人才,落實「學以致用」及「理論與實務結合」之目的,特依據本校「中國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訂定「中國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點 本系為推動學生校外實習有關工作,應成立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系主任兼任之,委員若干人,由本系四技三、四年級班級導師與相關教師、本校研究發展處代表一人擔任。
第三點 學生校外實習之實施,由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經政府合法立案之遊戲動畫設計、工業設計、商業設計、廣告設計、傳播媒體等相關之公私立單位、企業及法人機構,由本校與業者簽約,依當年度業者提供之實習名額,遴選合適學生分發前往實習。
第四點 本系與業界校外實習遴選程序如下:
()由「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遴選國內深具學生實習價值,願提供具體訓練計畫之實習業者。
()必要時由本系邀請業者蒞校參觀及舉行校外實習課程說明會。
()由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輔導學生參加計劃。
()由本校與業者簽訂「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第五點 學生前往校外實習,應使業界了解校外實習係為校內課程之延伸,安排學生實習工作應顧及理論與實務之銜接,實習方式分為「全時間校外實習」與「部分時間校外實習」。
第六點 本系日間部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於四技四年級實施「全時間校外實習」時,依合作廠商需求實施一學期或一學年,每學期實習時數不得低於720小時,至少為期18週,且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學期實習成績及格者,最多可取得該學期校外實習課程9學分,校外實習課程以選修為原則,課程名稱與學分數依本系公告為準。
第七點 本系日間部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於四技三、四年級實施「部分時間校外實習」時,依合作廠商需求區分:
()課程與校外實習至少各實施半學期9週,實習課程以選修為原則,實習時數不得低於240小時,學期實習成績及格者,最多可取得該學期校外實習課程3學分,校外實習課程名稱與學分數依本系公告為準。
()暑期實習:暑期實習課程以選修為原則,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320小時,且至少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8週,實習成績及格者,最多可取得新學期校外實習課程2學分,校外實習課程名稱與學分數依本系公告為準。
()四技四年級學生,依合作廠商需求實施一學期或一學年,每學期實習時數不得低於480小時,至少為期18週,學期實習成績及格者,最多可取得該學期校外實習課程6學分,校外實習課程以選修為原則,課程名稱與學分數依本系公告為準。
第八點 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應與業者成立「學生實習輔導小組」,其成員由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暨業者人事部門或相關部門代表共同組成,協助學生處理生活環境及工作適應問題,本系與實習單位應共同維護學生之安全,除定期召開協調會外,並視狀況隨時集會。
第九點 「學生實習輔導小組」之任務如下:
()定期召開協調會,宣佈管理事項及瞭解學生實習狀況,以利學校教學與企業訓練的配合。
()負責實習期間之指導與考核,並研究改進校外實習之訓練課程。
()負責監督學生實習與生活管理,如遇情節重大情事,「學生實習輔導小組」應與本校聯繫集會議定,提前終止實習,並通知本校及監護人處理。
()其他有關實習合作協調事項。
第十點 實習輔導老師係由本系專任教師擔任,其主要工作項目為實習之監督及執行,細項工作包括:
(
)預備課程說明會:參與實習同學「校外實習」說明會。
(
)協調同學訓練事宜:於實習期間需赴實習場所給予探訪。
(
)實習成績之評分。
第十一點 實習成績評量由本系實習輔導老師會同實習單位督導人員共同進行,評鑑項目包括下列各項:
()學生出勤與實習狀況。
()實習週誌及實習心得報告。
()實習指導老師及督導人員之其他規定事項。
()實習作品。
第十二點 有關學生進行實習之規定如下:
(一) 參與實習之學生,必須獲得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之同意書。
(二) 參與實習之學生,必須全程參與本系舉辦之「實習說明會」。
(三) 於實習期間配合實習單位之要求,並遵守實習單位之指導。。
(四) 參與實習學生須撰寫校外實習週誌 (如附件一)
(五) 在實習過程中,學生對實習有任何問題,應立即向實習輔導老師報告。
第十三點 實習期間實習輔導老師應定期赴學生實習場所訪視,協助解決學生適應問題,並檢討改進校外實習制度,「訪視紀錄表」另訂之,學生實習期滿前應完成實習心得(2,000字以上)報告(如附件二),包含實習照片及實習作品(附件三),交由實習輔導老師考核成績,並將『實習成績考核表』彙整成冊留存備查,影本乙份交由研發處存查。
第十四點 學生校外實習期間之安全問題,應事前妥善詳盡規劃。必要時商請業界提供宿舍,供學生住宿,以減少學生校外實習之顧慮。若無法提供住宿,則請業界指導實習學生解決住宿及交通安全問題。
第十五點 同學於實習期間內,如有違反實習單位規定或中途離職或怠忽職責者,則該次實習時數不予採認。此外如有嚴重影響校譽,或違法事情發生,則依其情節報請學校依校規予以處分。
第十六點 同學填報之實習相關表單文件若有不實或任意更換實習單位,經查證屬實者,則該次實習時數不予採認。此外如有嚴重影響校譽,或違法事情發生,則依其情節報請學校依校規予以處分。
第十七點 為加強學生校外實習生活安全之保障,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得配合本校學務處學生平安保險規範,並協調業者辦理學生實習相關保險。除實習單位另有規定外,同學於實習期間一切費用(含膳、食、旅、雜、勞保等費用)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第十八點 本要點系、院務會議審議後,送校教務會議備查,並副知研發處,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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